福州:对在四城区购买新房的多子女家庭予以补贴,最高5万元
北京11月27日消息(记者门庭婷)11月25日,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》征求意见稿,征求意见时间至2025年12月24日。通知主要明确四个方面内容:一是补贴对象。本通知施行期间,在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(以下简称“四城区”)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。其中: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;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,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,不包括限价房、保障房、安商房、人才房等非市场化住宅,也不包括司法拍卖类房产、非住宅及二手房等。
二是补贴标准。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,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%予以补贴,每套不超过3万元;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,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.5%予以补贴,每套不超过5万元。
对在四城区购买新房的多子女家庭予以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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